那个大红色的周日终于在万众期待中不仅如约而至,甚至还带来了一个好得过分的大晴天。
市中心,云锦大酒店。没有铺张浪费的豪车车队堵路,也没有震耳欲聋的鞭炮扰民。王恒语这胖子说到做到,这场婚礼办得极其接地气,就像是一场大型的老友聚会。
宴会厅里推杯换盏,热闹非凡。
“下面,有请我们的新郎和伴郎登场!”
司仪那充满激情的声音通过音响传遍全场。
大门推开,王恒语今天显然是精心收拾过了。那一身定制的黑色西装勉强勒住了他那富态的腰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还那是抹了太多的发胶,在射灯下亮得反光。他走起路来同手同脚,脸上的肌肉僵硬得像是在跳大神。
而在他身侧半步的位置,林宗一身深灰色的修身西装,没戴那副标志性的黑框眼镜,而是换了一副金丝边的。他不紧不慢地走着,偶尔伸手虚扶一下快要顺拐摔倒的王恒语,那份从容淡定和旁边的新郎官形成了惨烈的对比。
“哎哟我去,老林,我腿肚子怎么转筋啊?”
王恒语压低声音,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这比在剧院面对那个疯子沈默还紧张!你说我要是一会儿给人家戒指戴错了手指头咋办?”
“那是无名指,王恒语。”
林宗目视前方,保持着得体的微笑,“你要是敢戴到中指上,不用新娘动手,丈母娘就能上来把你撕了。深呼吸,把你面对红衣厉鬼的那股劲儿拿出来。”
“那能一样吗!厉鬼能拿黑驴蹄子砸,丈母娘能吗?”
在宾客善意的哄笑声中,两人终于挪到了舞台中央。
新娘苏小雅是个长相温婉的姑娘,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虽然不算倾国倾城,但笑起来眼睛弯弯的,透着一股子让人安心的暖意。
“请新郎为新娘交换戒指。”
林宗上前一步,从西装口袋里掏出那个精致的丝绒盒子,打开,递到王恒语面前。
王恒语深吸一口气,那只曾经稳如泰山、能拿着相机砸翻暴徒的手,此刻却抖得像是帕金森晚期。他捏着那枚小小的钻戒,对准苏小雅纤细的手指,试了三次才算是勉强套进去。
“小雅……我……”
王恒语握着新娘的手,原本准备好的那几页洋洋洒洒的誓词此刻全都忘到了九霄云外。他憋红了脸,最后只憋出一句:“我有劲儿!以后家里的重活儿累活儿我都包了!谁要是欺负你,我就拿相机砸他!”
“噗嗤!”
台下的宾客瞬间笑成了一团,就连苏小雅也忍不住笑出了眼泪,用力点了点头。
坐在主桌旁边的秦娇,今天穿了一身淡紫色的礼服,手里拿着一本速写本。她的画笔在纸上飞快地移动,不去画那些复杂的背景,只勾勒出舞台上那一瞬间的笨拙与深情。
在这个充满烟火气、飘荡着红烧肘子香味的场合里,只有这三个人心里清楚这张笑脸背后的分量。
没人知道那个笑得像个二傻子的新郎,曾在无数个深夜直面在那座城市的阴暗角落里滋生的百鬼夜行;也没人知道那个此刻温文尔雅递戒指的伴郎,曾以凡人之躯只手补天,硬生生把这个世界从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
传奇被西装包裹,惊悚被笑容掩盖。
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趁着宾客们还在忙着抢红包、拼酒量的乱劲儿,这三个格格不入的家伙极其默契地溜了出来。
酒店的天台上,夜风微凉,吹散了那一身沾染的烟酒气。
“呼——!活过来了!”
王恒语一把扯下脖子上那根勒了他一整天的领带,胡乱塞进兜里。他靠在锈迹斑斑的栏杆上,手里拿着的不是高脚杯,而是一罐从楼下便利店买来的廉价啤酒。
“刚才那一嗓子喊得我嗓子都冒烟了。”王恒语仰头灌了一大口,惬意地打了个酒嗝,“老林,刚才我在台上是不是特丢人?”
“还行。”
林宗站在他身边,看着远处这座城市璀璨的万家灯火,“除了戴戒指的时候像是在给特务上刑具,其他部分还算及格。”
“去你的!”
王恒语笑骂了一句,随后眼神慢慢变得有些深邃。他看着那些在夜色中闪烁的霓虹灯,看着那些川流不息的车灯汇成的河流。
“老林,老秦,你们说……”
王恒语举起手中的易拉罐,对着只有星星的夜空比划了一下,“那些没能看到今天这场面的人,比如老赵,比如那个为了救人把自己搭进去的小警察……他们能看见吗?”
气氛微微一滞。
秦娇走到栏杆边,夜风吹起她的长发。她手里也捏着一罐啤酒,轻轻晃了晃。
“也许能吧。”
秦娇的声音很轻,“按照能量守恒定律,他们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也许变成了这阵风,也许变成了那盏灯。只要我们还记得,他们就在。”
林宗没有说话。
他举起手中的酒罐,对着那片虚无的夜空,也对着那个曾经波澜壮阔、如今已被尘封的旧世界。
“敬他们。”
林宗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也敬过去那些没白天没黑夜、提着脑袋过日子的操蛋岁月。”
“敬过去!”
王恒语大喊一声,“更要敬这操蛋又迷人的世界!敬我们还能在这里吹牛X!”
“敬未来!”
秦娇笑着补充道,“敬柴米油盐,敬不再有鬼神惊扰的好觉。”
“铛!”
三只印着不同图案的易拉罐在这个无人知晓的天台上轻轻碰在了一起。
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在夜风中传得很远,像是某种无声的誓言,又像是一个时代的落幕钟声。
他们仰起头,将手里那略带苦涩的啤酒一饮而尽。
那酒里,有地下墓穴发霉的味道,有剧院里化学烟雾的呛人味道,有鲜血的咸腥,也有生离死别的眼泪。
但此刻滑过喉咙的,只有冰凉和畅快。
他们把那些传奇、那些惊悚、那些只有在深夜才会翻涌的荣耀与伤痕,统统咽进了肚子里。从此以后,这些东西将变成他们骨子里的钙质,变成面对未来那些鸡毛蒜皮、柴米油盐时的底气。
“行了,别在这伤春悲秋了。”
王恒语一把捏扁了易拉罐,随手投进旁边的垃圾桶,“我媳妇还在楼下等着敬酒呢,要是让她知道我躲这儿偷懒,今晚我就得跪搓衣板了。那玩意儿可比跪厉鬼疼多了。”
“这就是甜蜜的负担。”
林宗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衣领,恢复了那副教书先生般的淡然模样,“走吧,别让你媳妇等急了。今晚你是主角,我们依然是那个不起眼的配角。”
“谁说的!你们永远是我人生这出戏里的特邀主演!”
王恒语豪气地揽住两人的肩膀,硬是拖着他们往楼梯口走去,“走了走了!下半场开始!今晚不醉不归!谁要是敢用内力逼酒谁就是小狗!”
“幼稚。”秦娇翻了个白眼,但嘴角的笑意却怎么也压不住。
“只有你会干那种事。”林宗无奈地摇了摇头。
天台的门被推开又关上,将那微凉的夜风关在门外。三人的笑骂声顺着楼梯渐渐远去,最后融入了那鼎沸的人声中。